本招标项目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已由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片烟配方库、辅材高架库、备件库物流系统采购及安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27号
2.2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4371.92万元
2.3 招标范围:建设工厂片烟配方库、辅材高架库、备件库物流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片烟配方库、辅材高架库、备件库物流系统的方案优化(配合设计院及招标人)、设备选型方案及满足系统功能的机械、电控及软件的制造/采购、包装、装卸、运输、仓储、保险、缴税、场地内二次搬运、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艺布局图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优化后的设计方案需经设计院及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场。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所有该项目相关的风险、费用全部纳入报价范围,不再调整。
2.4 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片烟配方库、辅材高架库、备件库物流系统设备制造、采购;接招标人书面发货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将货物运输到现场,60日历天内完成片烟配方库、辅材高架库、备件库物流系统现场安装、调试。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已验收合格的单个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物流系统的采购及安装业绩。注:类似物流系统业绩是指投标人签订的包含关键设备(巷道堆垛机、穿梭车、AGV)和控制系统的自动化物流系统集成合同或供货合同,要求一个合同里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两类关键设备。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外包。
招标人: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吕老师 | 联系人: | 徐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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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62901335 | 联系电话: | 023-60842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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